大二第二周总结
问题:
想到了之前追的辩论赛,主题是“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”,
反方认为被误解不是表达者的宿命:
由于表达者表意含混造成误解的可能性是人力可控的,表达者可在真诚沟通的基础之上,根据对方反应不断调整语言,或者采用表情和肢体等表达方式。对于暂时未理解表达者意思的对象,可以进行二次甚至多次表达,直至双方信息接收中没有误解。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,作者写书表达自己,无数的人同读一本书,哪怕只有一个人与作者的想法一致,那么被误解就不是表达者的宿命,正如黑天鹅理论(世界上所有天鹅都是白的,也不能说白是天鹅的宿命,因为下一刻就有可能有一只黑天鹅出生了)。
正方认为,误解和偏见无处不在,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:
正如,维特根斯坦是德国人,德国是世界上最精确的语言,所以他的发明才成立,但除了德国人,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资格成为表达者。强调表达者的概念。表达者表达的不只是语言,还有动作神情语气,这一切都是表达的元素。即使使用精确的语言,但动作神情语气还是会被误解。真正的理解不存在,神经元不同,一定会有偏差。大脑的第一系统是无意识的偏差,这种偏差无法消解。表达不只是传递信息一个目的,表达本身就是意义,可以是美感,是幽默,是艺术的创造等。
但是其实宿命论不该用在此处,生活中误解是处处可在,但是不代表被误解就是表达者的宿命。被误解,有的人沉默,有的人呐喊,有的人解释,有的人两手一摊......有的人说,把话说开了就好了,为什么要把矛盾挤压起来呢,况且,更多时候我们需要沟通来解决问题,若你不说我不说,问题怎么解决呢,个人牵动团队,团队牵动社会,社会牵动国家,国家牵动世界......;有的人说,懂我的人自然懂,不懂的解释也没有用,与其被三言两语的唾沫星子把自己活活淹死,还是沉默可靠,不必强求那么多,向外想要得到的东西,都是虚假的,真正宝贵的应该是自己内心的收获......
但应该是有一定的衡量标准的,标准是什么呢?涉及人身安全的程度?自己的幸福程度?别人眼中的有没有必要?社会的价值观程度?标准很多,更多情况下需要考虑的是当事人的感受,当事人觉得没有必要,那就是没有必要,没有必要在乎的人和事情,自然不需要解释。生活很大,像汪洋大海,像无穷宇宙,若是心中有点点星火,眼中有一丝未来的光亮,那么,对其本人而言,解释也好,不解释也好,那一点的评价和不舒服根本不值得去放弃整个璀璨的时间长河。
放一段《包法利夫人》的摘抄
她爱海只爱海的惊涛骇浪,爱青草仅爱青草遍生于废墟之间。她必须从事务得到某种好处。凡是无助于她感情发泄的,她皆看成无用之物,弃置不顾--正因为天性多感,远在艺术爱好之上。她寻找的是情绪,并非风景。
福楼拜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,坐在门前嚎啕大哭,朋友问他怎么了,他说,包法利夫人死了,朋友笑了,说,你就是作者,可以不让她死。福楼拜却说,她非死不可,她已经活不下去了,谁都改变不了她的结局.
是的,谁都改变不了~
任何理想都自带残忍的味道,但总有人不愿意用平稳来交换,狂妄与自虐,这就是亚当夏娃摘下的苹果。
注:本文没有考虑到读者的感受,如果不懂或者带来不适,尽请谅解~